关于评选第十三届 “研究生学术之星”的通知

“广大青年要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肩负起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广大青年既是追梦者,也是圆梦人”。在日常学习与科研过程中,让我们牢记总书记嘱托,用实际行动表达爱国热情,彰显奋斗青春,“梦想从学习开始,事业从研究起步”。为达到促进学术交流,树立学术榜样,营造学术氛围的目的,即日起至5月10日开展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活动申报条件

1.申报个人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术道德,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思想品行端正,学习勤奋,具有刻苦钻研精神;

2.学术科研成果突出,并达到基本要求,具体申报基本要求见《“研究生学术之星/优秀研究生学术团队”申报科研成果基本要求》(附件1)、《北京工商大学期刊分级要目2016版》(附件2)、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核心2017版)(附件3)、关于《北京工商大学期刊分及要目》增补中文期刊的通知(附件4)。

三、活动评选流程

1.申请阶段

即日起至4月15日,申请个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和支撑材料。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填写《研究生学术之星申报表》(附件5)。

2.学院审查和推荐阶段

4月15日-4月20日,学院进行审查。学院对提交的“研究生学术之星”申报材料和分值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以学院为单位,推荐和报送申报材料及《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初审汇总表》(附件6),于4月20日15点前发送至学术之星评选专用邮箱。

学校将根据情况进行复查,并根据复查结果进行名额分配。

3.学院评审阶段

4月25日-4月30日,学院组织评选答辩(设置不少于5名老师评委,20名学生评委,按照老师评委与学生评委6:4的比例评分标准进行答辩计分。申报材料得分与答辩得分按照6:4的比例计总分),按照总得分排名及分配的名额确定学院推选出的“研究生学术之星”,于4月30日15点前将评选结果(答辩材料+附件7)报送研究生院。

4.学校复审及公示阶段

学校将对学院评选结果进行复审,并于5月5日后在研究生院(研工部)网站公示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申报人有任何疑问请在公示期间联系所在学院复议。公示期是唯一可以申请复议的时间,公示期结束所有得分不再接受复议申请。

四、活动要求

评选过程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设立举报邮箱,随时接受广大师生领导的监督。

五、活动奖励方式

对评选出的“研究生学术之星”予以表彰和奖励,颁发证书和奖金。“研究生学术之星”奖金2000元/人。

六、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相关事宜详见研究生院(研工部)网站与校研会微信公众号通知。如有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院研会联系人:张田田

学术之星评选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