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学校为了充分保障教工的利益,决定从20191月份的工资就实行国家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政策,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请务必认真对待,按要求进行如实填报,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确定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办理途径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两种办理途径:

 

1.除大病医疗以外,对其他五项扣除,可以由扣缴义务人按月发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即学校财务处代办)。

 

2.纳税人自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

 

选择第2种方式办理(含自愿申请不办理和没有可扣除专项申请)的人员请填写承诺书(点击下载),本人签字后将纸质版交学院办公室。此类人员以下的内容请忽略。

 

二、凡选择上述第1种方式,即由学校财务处发放工资时办理的人员,不用填承诺书,请提交下面2项材料:

 

1.填写“专项附加信息”表(点击下载)

 

此文件中有7个工作表,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首页每人都要填写,其余5个工作表分别是每一个扣除专项分别是一个工作表,只填写涉及扣除项的表即可(有几项填几个表),每个表的表头都有详细的说明,请认真阅读,如实、完整填报。

 

专项附加信息表需要的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自留备查,一份请将首页和所有表格(含空白表格)的专项申请项目表一并装入大信封中密封交学院办公室(封面标注:食品学院-工号-姓名),电子版命名为“食品学院-工号-姓名-信息表”发到zhaoj@btbu.edu.cn

 

2.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核计表-教工个人填报”(点击下载)

 

此表格请按个人情况据实填写,纸质版本人签字后装入个人大信封,交学院办公室待检查签字后密封,电子版命名为“食品学院-工号-姓名-统计表发到zhaoj@btbu.edu.cn

 

三、由于时间紧迫,上述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本周四(1227日)上午11点前交到学院办公室。

 

四、学校和学院不负责审核本人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但请申请人自行准备好相关材料接受税务部门的核查,涉及个人诚信和学校诚信信用,再次强调个人一定要按个人真实情况进行填写和申报。

 

五、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相政策的条件和标准及材料填报模板等可到“财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材料”进行查阅http://cwc.btbu.edu.cn/xzzq/146321.htm这里提供一览表供大家参考(点击查看原图)

 

由于这项工作学校启动得早,学校财务也是边学习、理解政策边工作,有些政策或特殊情况不太明确的可以咨询纳税服务热线12366

 

六、如果在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扣除信息发生了变化,需要及时将变化的信息进行更新,自己提交到财务处即可。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沟通。